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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顾问
一、代理记账、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主要工作:核实应纳税种,国、地税网上申报,国税增值税(查账征收)申报。
二、股权转让、变更注销: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发生名称变更、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范围、增减注册资本、改变生产经营期限等等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更的。
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被撤销 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应该注销税务登记
三、工商审计、汇算清缴: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规范工作,明确责任,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四、税务问题:
注册税务师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指导或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做好纳税自查工作,自行补缴少缴或未缴税款,同时检查税务申报的合理性,以避免税务风险。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其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
2.其它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申请
电话: 020--35972155 13416329883(广州) 谢先生
0755-82602141 13728682181(深圳) 朱小姐
地址: 广州天河中山大道西22号B座19层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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